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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执业药师注册流程发布日期:05-08

 
索  引  号:430S00035/2013-52277 所属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事项名称 执业药师注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2号)
受理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决定机构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申请材料

一、申请首次注册执业药师需提交材料信息

序 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 数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申请注册一律先在网上申报请登录以下网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初始密码:111111(六个一)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含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注册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出所申报的申请表盖好公章)

表格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委托负责人办理的,可不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但需提交委托书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后附委托书格式)

证件或文件

1

出具有效期一年内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单位出具“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新单位出具“准予筹建通知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照或文件

1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证书

1

6

近三年继续教育原件并在网上添加继续教育。

证书

1

7

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两寸1张。

照片

3

二、申请再次注册执业药师需提交材料信息

序 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执业药师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申请注册一律先在网上申报请登录以下网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初始密码:111111(六个一)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含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注册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出所申报的申请表盖好公章)

表格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委托负责人办理的,可不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但需提交委托书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后附委托书格式)

证件或文件

1

出具有效期一年内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文件

1

4

《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单位出具“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新单位出具“准予筹建通知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照或文件

1

5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证书

1

6

近三年继续教育原件并在网上添加继续教育。

证书

1

7

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两寸1张。

照片

3

8

原注册证原件(包括正、副本)。

证书

1

三、申请变更注册执业药师需提交材料信息

序 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申请注册一律先在网上申报请登录以下网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初始密码:111111(六个一)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含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注册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出所申报的申请表盖好公章)

文件及证书

2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委托负责人办理的,可不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但需提交委托书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后附委托书格式)

证件或文件

1

3

出具有效期一年内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文件

1

4

《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单位出具“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新单位出具“准予筹建通知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照或文件

1

5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证书

1

6

近三年继续教育原件并在网上添加继续教育。

证书

1

7

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两寸1张。

照片

3

8

原注册证原件(包括正、副本)。

证书

1

四、申请注销注册执业药师需提交材料信息

序 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 数

1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申请注册一律先在网上申报请登录以下网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初始密码:111111(六个一)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含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注册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出所申报的申请表盖好公章)

文件及证书

2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委托负责人办理的,可不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但需提交委托书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后附委托书格式)

证件或文件

1

3

离职证明原件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红章,单体门店的加盖门店红章。

文件

1

4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证书

1

5

近三年继续教育原件并在网上添加继续教育。

证书

1

6

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照片

2

7

原注册证原件(包括正、副本)。

证书

1

         
特别注意登录时如果身份证号码与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时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如身份证号码升位或是号码有改变等情况),将无法登录进行申请注册。

新、旧身份证号码变更除正常在旧身份证中间加年份19和在尾数后加一个数字升位的外其余有数字变化的必须要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新、旧身份证号码系同一个人的证明才能修改个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修改姓名者必须报国家局执业药师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待国家局更改相关信息后再上网进行申报注册。

网上申报之后必须在15天之内带相关资料到省局指定注册点进行注册过期就要在网上重新申报。

执业药师密码遗失需要进行登陆重置处理,注册机构将为你进行密码重置重置后密码默认为“六个一”。咨询电话:0731-88633300

其他要求:

1、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注册的执业单位应该明确到总部或门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执业药师应该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执业。

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并将《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置于企业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3、执业药师在药店营业时间应该在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并佩带有执业药师标的胸牌(胸牌的内容应包括:姓名、资格类型、注册证书编号、部门、1寸彩色照片等)。执业药师因故离岗应挂牌告知。

附:

      

XXX公司委托本公司XX同志(身份证号123456789)前往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X个执业药师注册望予以接洽办理。

    本公司保证所有资料真实可靠所有因资料产生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申请注册人员:

张三:身份证、000000000000000000

李四:身份证、111111111111111111

王五:身份证、222222222222222222

XX公司

(盖章处)

XXXXXXXX

(此处黏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司红章委托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责任部门:局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电话:0731-88633300;传真:0731-88633389)

(二)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三) 时限:5个工作日

二、资料审查

(一)责任部门:局政务服务中心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核准对符合要求的,予以

注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

(三)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公告与送达

(一)责任部门:局政务服务中心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制作许可文书送达申请人;

2、政务服务中心公告审批结果;

3、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不含补正资料时间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监督检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电话0731-88633372) 
咨询渠道 0731-88633300 
责任追究  
办公时间及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乘车路线 乘301区间、168到长沙市妇联站下车 
状态查询方式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服务对象 个人 
办事分类 公众办事 
行为对象  
数量限制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网上进度查询  
网上咨询入口  
网上结果公示  
网上监督投诉  
机构网址 http://www.hn-fda.gov.cn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1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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